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技能实训教师公告 |
新闻来源:人事处 添加时间: 2025-06-17 |
一、学院简介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成都郫都区和内江两个校区,主要举办铁道、城市轨道交通、经管类专业的高职和中职教育。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见附件)。2025年应届毕业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实行与编内人员相同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hr.scrc.edu.cn/app/recruit-portal/index),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选择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以下简称《应聘登记表》。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资料: 1.有效的学历证书; 2.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 3.岗位条件要求中的获奖证明材料; 4.技能演示PPT及视频(也可在考核前提交)。 我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作为最终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 (二)报名截止时间 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0日。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出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伪造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考核及成绩计算方式 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包括技能水平展示、综合答辩、心理素质测试。 (1)技能水平展示:一是在20分钟内通过PPT演示个人基本情况和技能水平,演示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业绩、核心技能、承担项目、技术成果、资格证书、奖项荣誉等。二是提供2—5分钟核心技能视频展示,直观呈现在本专业领域的操作技能。演示PPT及视频可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2)综合答辩:主要对报考者的技能传授能力、科研能力、知识应用、思想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职业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 (3)心理素质测试: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 2.成绩计算方式 技能水平展示、综合答辩总分为100分。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八、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考试总成绩和专业建设等因素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待考试结束后适时邮箱通知。 九、综合考察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最终确认。 十、公示 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入职办理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校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特别提醒 1.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法回避制度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28-6893987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8939939(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