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合法性、规范性,提高法律意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及巡视、审计提出的问题,5月21日上午,在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由后勤国资处陈晓霞主讲,给学院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一次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本次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制度,从: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各采购方式的时间节点,需求论证和采购文件的编制,评标方法的设置,中标(成交)标准,合同的签订、公告及备案,履约验收及采购工作的纪律要求等8个方面进行培训。培训中,着重针对重点项目(业务)、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把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解读,把采购工作需求论证、标书编制、评分办法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合同公告及备案,以及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加以讲解,对这些重点环节的禁止行为给予明确规定。在培训最后,对学院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内控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规范项目执行;压实各部门责任主体,严把质量和风险关;强化管理,廉洁从业,认清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守住道德底线,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纪检监察室吴东副书记根据学院巡视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在会上对各部门提出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纪律,严格防范经济犯罪,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吴斌副院长在会上也对各部门提出要求:各部门要主动履职,承担责任主体,积极配合采购归口部门,共同做好学院采购工作。校内采购也要比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违背。各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学习,合法合规实施采购,不仅是对学院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