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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添加日期:2026-04-01  来源: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与保管工作,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 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档案管理细则(试行)》(川铁职院〔2021〕8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指定专人作为档案立卷人,严格依照《校内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分类表》,对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工作活动中产生的、具备查存利用和保存价值且属于归档范畴的各类材料,全面开展立卷归档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归档材料包括且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文书档案:各类正式文件、请示报告、批复函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总结报告、合同协议、审批材料等纸质材料及对应电子文件,需完整配套、要素齐全。

(二)声像档案:工作开展、活动举办过程中形成的代表性照片、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需真实反映事件原貌。

(三)实物档案: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荣誉实物;校地合作、校际交流和外事活动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四)育人成果档案:各二级学院、内江校区管委会每年形成的毕业学生信息表、毕业证书领取表、毕业生作品成果集等。

二、归档时间

各部门、单位按自然年度整理、自检2025年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含此前年度应归档却未移交的材料),2026年5月13-15日,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逾期未交的,将视情况进行校内通报,影响学校档案整体管理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落实责任。

三、归档要求

(一)所有应归档材料须全面收集,做到正文、附件、审批手续等齐全,无缺页、漏项、破损情况。

(二)归档材料原则上需提交原件,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严格实行“形成单位立卷”归档制度。各部门、单位的材料归档包括分类、回形针或燕尾夹装订、去除金属物、电子文本等数据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等环节。按系统录入顺序从小到大的排序装盒,盒子封面用铅笔注明相关信息。

1.文件类材料以“件”为单位归档,凡有文字、图表的页面均需编辑页码,每份文件从“1”开始以此编码,标注于页面右下角,清晰可辨。

2.OA办公系统中本部门办理完毕形成的电子文件要求纸质、电子双套制归档。

3.录音、录像光盘的外盒须规范粘贴标签,注明档案名称、形成时间、形成部门等;同时附文字说明,明确事由、时间、地点、人物;照片要求7寸彩照纸质版与高清电子版,单独附文字说明。(四)为保障归档质量,各部门、单位立卷归档时可主动联系部门分管/联系领导指导,或者与学校档案工作人员沟通,检查合格的案卷或文件方可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四、工作要求

1.档案是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历史凭证,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档案归档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归档工作有序推进。

2.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归档工作总负责,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杜绝虚假材料、残缺材料、不规范材料归档。

3.学校档案室负责档案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验收和接收保管,工作人员要主动下沉各部门、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各部门、单位遇有归档工作疑问,可及时与档案室沟通联系,共同提升学校档案管理整体水平。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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